1、重鋼與輕鋼區別
對于普鋼和輕鋼的界定,我們可以從鋼結構發展的歷史來說明:在中國的建設條件下,對于普通類型建筑物非鋼材料結構的建設成本低于鋼結構的相應成本。同時,中國長期受鋼產量低下的限制,不可能普遍推廣鋼結構建筑。因而一旦采用鋼結構方案,必然是工作條件惡劣--大跨度、大柱距、大型吊車等,這種情況的典型是冶金工業廠房、大型機械制造廠、大型船廠等,其工作條件及相關的工藝要求決定了對廠房的有較高變形限制等使用要求。按此條件設計的鋼結構以單位用鋼量來衡量,遠高于我們通常所說的輕鋼建筑。
輕鋼建筑與普鋼建筑的重大區別在于:(1)輕型、能充分利用其蒙皮效應的圍護材料的使用;
(2)充分考慮主次結構的相互支持作用;
(3)對結構變形的控制以不影響人的安全感為度,較普鋼結構有較大放松;
(4)限制建筑物的高度、荷載以保證以上假設能起作用;
此外采用能自動進行截面優化的設計軟件,根據內力充分利用材料強度。另外,根據美國鋼結構建筑協會的許用應力法設計主鋼構對截 面寬厚比、高厚比的限制較為寬松,有可能使主鋼構較輕。但這只是兩種不同的設計規范間的差別。銷售人員不應過分強調該點,而應強調這種設計方法并不是以降低結構安全度為代價的。我們嚴格按許用應力法進行設計,設計得到主鋼構的安全度與采用普鋼規
2、輕鋼結構的定義.
輕鋼結構具有的特征:(1)以表面涂覆優質抗腐蝕涂層的壓型鋼板作為圍護材料;
(2)采用截面外型可搭接的冷彎薄壁型鋼作為次結構(按連續梁設計);
(3)主鋼架根據內力包絡圖確定變截面外形及合理拼接點,采用高強螺栓現場拼接,較少采用現場焊接。合理的設計能使主鋼架板材板厚較小且較為連續地變化,適應于自動化埋弧焊機的自動組裝焊接;
(4)主鋼架單件較輕,長度控制在汽車可運輸范圍內,便于裝卸運輸及吊裝。